发布日期:2017-02-15 点击量:
关于福建交易场所清算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省八方船舶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闽清算公告【2017】第5号
为了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建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的决定》(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80号)关于建立交易场所集中登记结算制度的要求,同时为了更加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促进交易场所合规健康稳定发展,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益,福建交易场所清算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清算中心”)与福建省八方船舶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方船舶交易中心”)于2017年1月25日正式签署了合作协议。
协议约定,八方船舶交易中心将按要求定期向福建清算中心报送交易相关信息,实现双方的业务对接与合作。双方在平等、互利、诚信的基础上开展合作,以建立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和实现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为目的,并随着市场和业务的发展不断深化合作内容。
特此公告。
福建交易场所清算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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