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3-01 点击量:
关于福建交易场所清算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与东盟海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签署业务合作协议的公告
闽清算公告【2017】第9号
为了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建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的决定》(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80号)关于建立交易场所集中登记结算制度的要求,同时为了更加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促进交易场所合规健康稳定发展,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益,福建交易场所清算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清算中心”)与东盟海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盟海交所”)于2017年2月14日正式签署了业务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交易场所清算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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