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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第二阶段碳排放试点启动

发布日期:2017-06-05 点击量:

来源:福建日报  刊载日期:2017年6月5日星期一

日前,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征选第二批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的通知,明确我省将在2016年碳交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纳入年能源消耗总量达5000吨标准煤以上(含)的工业企业,并逐步启动相关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工作。这标志着我省启动第二阶段碳排放试点工作。据了解,新纳入的企业约300家,在现有的企业数量基础上增加1倍,纳入的企业数量仅次于北京和深圳。

我省于2016年12月22日启动碳交易市场,作为国内第8个碳交易试点地区,我省共纳入电力、钢铁、化工、石化、有色、民航、建材、造纸、陶瓷等9个行业,首个采用国家颁布的碳核查标准和指南,且电力、水泥、电解铝等3个行业的配额分配方法与近期国家发布的讨论稿几乎完全一致。因此,我省碳交易市场的建设和运行,对全国碳交易市场尤其是电力、水泥和电解铝之外其他行业,更具借鉴价值。(记者 潘园园)

原文链接:http://fjrb.fjsen.com/fjrb/html/2017-06/05/content_1029767.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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